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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收房手续及流程 过程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发布时间:2016-1-19 11:57:43 点击次数:3273


       不少人将奋斗了大半辈子的积蓄都放在了购房上面,只是为了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暖的小窝,因此买房不易,收房需谨慎。提前掌握收房流程以及一些注意要点,可以让自己在收房的过程中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权益受到损害。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新房收房手续及流程等相关知识吧。

一、新房交房要满足哪些条件?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住宅房屋所属的楼需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可以通过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  

二、新房交付的一般流程 
     1、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三、业主收房时需注意的要点 
     1、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者是签署文件,那业主一定不要答应,否则在验房时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就只能自己付钱解决了。 
     2、如果开发商提出代办产权证,业主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产权证业主完全可以自己办,如果交给开发商,那业主还要给开发商交代办费。 
     3、必须先验房后收住宅钥匙。 
     4、验房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不能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且在房屋问题的后面,还要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这样业主才不会在开发商无限期拖延之后毫无办法。

四、逾期交房可否先收房后追究责任? 
     担心开发商逾期交房,担心一旦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是没有必要的。原因如下: 
     第一、接收房屋与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之间并无法定的先后顺序,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接收房屋后就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第二、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 
     第三、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当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受到诉讼时效限制,购房者应当在开发商实际交房之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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